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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视力1、什么是低视力 低视力一般是指无法恢复正常的视功能障碍。低视力(low vision)的传统定义是指手术、药物或一般验光配镜无法改善的视功能障碍, 主要包括视力下降和视野缩小。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而等于或优于0.05者;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5者称为盲。 而新的定义是指患者即使经过治疗或标准的屈光矫正后仍有视功能损害,其视力小于0.3到光感,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视力去做或准备做各项工作。 对于儿童,应强调近视力和功能视力即包括了对比敏感度、暗适应下降而致残的低视力。 2、疾病的分级: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3、疾病的原因 不同的年龄段人群中,导致低视力的原因有很大不同。 根据国外的资料,在29岁以下人群中,先天性眼病占了病因的绝大多数,按顺序排列分别是先天性眼部结构缺损及眼球震颤、先天性白内障、黄斑部营养障碍、先天性视神经萎缩、白化病、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晶体后纤维增生等; 在30~59岁人群中,按顺序排列分别是视神经萎缩、原发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黄斑部营养障碍、近视性视网膜脉络膜病变等; 在大于60岁的人群中,则是老年性黄斑损害占了绝大多数,达50%以上,其次是青光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近视性视网膜脉络膜病变等。
常见低视力的病因 儿童:屈光不正和弱视、先天性、遗传性眼病如先天性白内障、角膜病、视神经病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等 老年:白内障、高度近视、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萎缩、还有青光眼、角膜病等
4、发病特点 儿童: · 虽然低视力儿童所得的眼病可能与成人一样,但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因为许多低视力或盲童可能仅有短暂的或根本无视觉经验,缺乏进一步建立视觉记忆的基础。 · 年幼儿童往往意识不到自己有视觉缺陷,他们的活动范围受到明显的限制,这对患儿以后的发育产生深远的影响。 · 有些儿童出生及为盲,经手术治疗后 ,他们常常不像预期那样即刻就有视力的恢复,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训练。 · 儿童调节力较强,一般可保持8~10D甚或14D的调节力。 · 儿童与成人不同,他们往往能很自然的利用其残余视力。儿童对注视器的反应敏感,但如其对他们帮助不大,他们便会立即拒绝使用。 · 低视力儿童常合并其他生理缺陷,因此对他们的特殊教育与训练将是综合性的,比较复杂,花费也较高。 老年人: · 视力逐渐降低 · 缺乏康复要求的强烈愿望 · 对治疗及康复的要求不高甚至拒绝治疗与康复 · 功能减退、常伴有听力减弱,神经、呼吸及消化系统功能减退 · 全身性疾病如神经系统疾病、关节炎、心血管及呼吸道等严重疾患 · 老年人有时不太灵活,再接受检查及训练时易出现疲劳
5、低视力相关检查 视力的视力检查通常包括: ①视力的检查 ②眼压的检查 ③眼底的检查 ④裂隙灯的检查等 同时,还需要通过散瞳验光来了解屈光状态。一般情况下,在经过这一部分检查后即可确定是否为低视力患者。 6、低视力治疗方法 低视力的治疗方法之一就是原发病治疗,只有治好了原发病,低视力的病情才能够有所改善,也可以进行助视器治疗,也就是说让患者使用助视器来改善视力。除此之外,学龄前的低视力患儿还需要进行功能性视力训练治疗,严重者还得做心理治疗。 低视力是一种是功能障碍,这种是功能障碍用手术、药物以及一般的验光配镜方法是无法改善的,主要包括视功能下降以及视野缩小。 主要治疗低视力的方法有哪些呢? 1、原发病治疗 想要有效的治疗低视力,首先就得进行相应的检查,通过检查能够更好的诊断本身所患的眼病,比如说近视或者是远视,然后再进行屈光矫正、动手术治疗,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视功能。对于患有低视力的人来说,积极的治疗原发病是很有必要的,只要原发病的病情得到了改善,低视力的症状也会有所缓解。 2、助视器治疗 |